城市污水再生利用―城市杂用水水质
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―城市杂用水水质》主要遵循中国国家标准 GB/T 18920-2020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》,该标准规定了经过处理后的再生水用于城市杂用水的水质要求,适用于冲厕、道路清扫、消防、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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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描述
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―城市杂用水水质》主要遵循中国国家标准 GB/T 18920-2020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》,该标准规定了经过处理后的再生水用于城市杂用水的水质要求,适用于冲厕、道路清扫、消防、绿化、车辆冲洗、建筑施工等非人体直接接触的用途。
主要水质指标(摘要)
以下是GB/T 18920-2020中的关键水质限值:
项目 | 单位 | 限值 |
---|---|---|
pH值 | – | 6.0~9.0 |
色度 | 度 | ≤30 |
浊度 | NTU | ≤5 |
溶解性总固体(TDS) | mg/L | ≤1500 |
五日生化需氧量(BOD₅) | mg/L | ≤15 |
化学需氧量(COD) | mg/L | ≤60 |
氨氮(以N计) | mg/L | ≤10 |
总余氯(接触时间≥30min) | mg/L | ≥0.05(管网末端) |
总大肠菌群 | MPN/L | ≤3 |
嗅味 | – | 无不快感 |
其他要求
- 卫生要求:再生水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,确保在运输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无二次污染。
- 使用场景限制:禁止用于人体直接接触(如洗浴、游泳)、食品加工、饮用水等。
- 管网标识:再生水管网需明确标识(如紫色管道),防止误接误用。
相关标准
- GB/T 19923-2005:工业用水水质要求(如冷却水、锅炉补给水等)。
- GB 18918-2002: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(处理工艺的源头控制)。